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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吗?

发布时间:  浏览: 784 次  来源:网络

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吗?

判刑10个月可以假释。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就是假释。附条件被假释的犯罪人,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没有遵守一定条件,就收监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

二、假释与其他行为的区别是什么?

(一)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暂予监外执行。假释适用于执行了一定刑期、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人,而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因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内执行的犯罪人。假释后如果没有遵守法定条件,余刑即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部分仍需执行,所经过的考验期不计入原判刑期之内,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均计入原判刑期之内。

(二)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减刑。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只能适用一次,减刑可以适用多次。假释有考验期,如果再犯罪或有其他法定理由,就撤销假释,减刑没有考验期,减刑后不会被撤销。假释的直接结果是提前释放犯罪人,减刑的直接结果只是减轻原判刑罚。

(三)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不同于缓刑。假释在原判刑罚的执行过程中予以适用,缓刑在判决一定刑罚时同时宣告。假释的根据是犯罪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悔改表现,缓刑的根据是犯罪情节与判决前的悔改表现。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人,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假释是有条件地不执行余刑,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在缓刑考验期内遵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个月有期徒刑的,那么在此期间如果当事人有符合假释的条件的,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假释的申请的,并且需要支付一笔保释金。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假释的申请之后,将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综合的判断是否会对该申请给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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