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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多情况下,债务人拖着各种借口,并不是说没有钱可以避免它。
但是,如果债权人长期没有收回债务,由于诉讼时效,债权人的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这里,可以提供两种相对方便和有效的方法。
小编主要介绍两种解决办法:
第一种是与另一方签订还款协议。
如果对方不否认,但只是以各种借口推迟还款,那么可以与它签订还款协议。
在此还款协议中,一定要注意还款的期限,并与另一方达成一致。
如果超过了还款期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要求债务人还款。
签订协议时必须事先由公证人公证。
如果有这样的还款协议,一旦到了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根据协议条款强制执行。
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大量繁琐的程序并节省时间和金钱。
第二个就是在提起诉讼时要求保护诉讼。
所谓的诉讼保全是在诉讼提交之前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案件,也就是冻结另一方的财产,以确保权利持有人能够在诉讼获胜后及时收回金钱或财产。
但是,这种方法的缺点是申请保存所需的材料相当繁琐,需要明确有效的债务关系证明。
当债权人失去欠条时,不应该急于上法庭。
因为一旦另一方意识到借条丢失,那你就很有可能失去起诉权。
贷款丢失了有什么补救措施吗?
以下就是一些补救措施:
1.一定要做“保密”的工作,不要让对方知道贷款已经丢失;
2.可以平静地要求债务人签订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愿意签订计划,条件可以放宽。
3.请通知单位和个人发出书面确认材料或作证人作证。
4.委托代理人与对方联系,做好证据单。
以上就是追讨债务的办法,如果遇到困难可以请教律师来帮助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