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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服刑是否包括缓刑?

发布时间:  浏览: 166 次  来源:网络

一、正在服刑是否包括缓刑?

正在服刑是包括缓刑,缓刑属于正在服刑,缓刑是属于社区矫正对象,等于在社区服刑,并接受管制。缓刑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我国法律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缓刑罪犯能叫正在服刑吗?

1、缓刑本身不是独立的刑种,而是具体运河用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不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和四种附加刑,但它的存在离不开主刑,即宣告缓刑的前提必须是犯罪分子已被头版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实质上是指对头版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刑罚的刑罚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处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在刑罚适用中的具体化。

2、缓刑考验期不是刑罚的执行期。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于缓刑的适用条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如果是被判处拘役,或者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适用缓刑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那么就可以对此适用缓刑,但是缓刑并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罚,而是具体运用刑罚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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