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债不还起诉费多少钱?
欠债不还起诉费大概就是在几十元到几百元之间。向法院起诉欠钱的收费是诉讼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收取50元案件受理费;对于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诉讼金额的2.5%收取;对于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则按照2%收取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追讨欠款需提供哪些证据?
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欠钱不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主要就是因为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如果发生法律效力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但是需要由原告预交诉讼费用,当然最后的诉讼费用的承担主体应当是败诉方,这一点是可以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