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起诉可以要求赔偿吗?
1、借钱不还起诉可以要求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遇到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没有债务人地址可以采取拨打电话的方式要求债务人还款,若是不还,可以起诉。
没有欠款人地址,也是可以起诉的。实务中,很多原告都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和地址,从而影响了案件的受理。这种情况可以咨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有的法院在原告提供被告户籍所在地后,会自己去调查,但是几率很小。大多数情况下,原告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开调查函,去派出所打出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一样,都可以作为被告的身份信息材料。有了户籍证明,还不能立案,还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原告身份信息材料。
二、欠债不还可以扣押欠款人吗?
1、欠债不还不可以扣押欠款人
(1)法律禁止任何人私自采取扣押措施索债,扣留债务人属于违法行为,侵犯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可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2、扣押债务人的财产的注意事项
(1)债权人未按合同的约定事先占有对方财产的,不能行使留置权。
(2)如果债务人的侦务与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的财产无关,则不能发生留置权。
(3)债务人的债务未到履行期限,也不能扣押债务人财产。因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权利受到侵害,才有正当行使扣押权来保护自己权利的必要性。若债务未到展行期,债务人仍有可能在此期间内履行债务,没有扣押的必要。
任何债权人在遇到他人借款不还的情形,都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与其他类型的情形民事纠纷一样,向法院起诉之前,需要先确定具体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并且需要书写起诉状,然后带着起诉状,以及证明他人欠了自己钱、且负有还款义务的证据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