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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半年一般是什么罪?

发布时间:  浏览: 297 次  来源:网络

一、判刑半年一般是什么罪?

判刑半年一般是比较轻微的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六个月,是指判刑时间是一年有期徒刑,但给予六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不予关押。考验期内无重新犯罪,也没有违反缓刑规定的,缓刑期满后,所判的一年有期徒刑就算执行完毕,不再收监执行。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

二、判刑半年是否能够适用缓刑?

是可以的。

1、对象条件:原判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2、实质条件: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改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至于危害社会。

3、限制条件: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该如何处理

1、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发现漏罪,应当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在审判新罪、漏罪时撤销缓刑,通知原宣告缓刑的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此情形撤销缓刑人民法院是在审理新罪或漏罪时一并解决,不另涉程序。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的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由原作出缓刑的人民法院根据同级公安机关提出的撤销缓刑的建议作出裁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缓刑就是可以暂缓执行,只要给了缓刑期限,那么犯罪人员就可以在这考验期之内执行完成了之后才不用再执行被判的期限,但如果在缓刑的期间内犯了新罪的话,那么就会立即收监,从而将新罪与旧罪一起进行处罚。

在当代的社会人民法院应当严格的按照《刑法》当中的规定,对于犯罪行为来进行定罪量刑,但是不同的犯罪罪名的量刑的幅度肯定是不一样的,人民法院对于这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自由裁量的权利。但也需要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还有就是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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