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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算有欠条没有借条?

发布时间:  浏览: 178 次  来源:网络

一、什么情况下算有欠条没有借条?

1、借款人只写了欠条,没有写借条,就算是有欠条没有借条。

(1)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借条肯定存在借款关系,而欠条则不一定存在借款关系(即现金流转关系)。

(3)借条形成所依据的是双方的借款事实。欠条所依据的事实则多种多样,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经济纠纷所产生的欠款,因侵权行为而产生的欠款,因犯罪行为面产生的欠款等等。

2、仅仅依一张欠条提起诉讼的,很难得到合议庭的支持。

还需要向法庭说明欠款形成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经济纠纷的应当提供合同)。而借条在一般情况下无需证明其形成原因,仅需向合议庭说明借款的时间即可。

二、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产生的原因不同、性质不同、诉讼时效不同等。

1、产生的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2、性质不同

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关系,借条本身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每一个借条背后都是一个借款合同;而欠条则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结果,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单纯的债权债务关系。

3、诉讼时效不同

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从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3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时,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时间为3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

4、证明力不同

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

欠条、借条的应用场景虽然存在区别,故此不管是否有借款的需求,都最好是先了解一下什么情形下需要书写借条、什么情形下需要书写欠条,且需要知道具体怎么书写才可以保证借条、欠条具有法律上的效力。若是无效,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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