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怎么判?
1、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有可能会被判处一到六个月的拘役等。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犯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已经私了还会判刑吗?
1、犯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已经私了还有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
刑事案件和解后会不会判刑,要依据犯罪情节而定,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2、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
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3、刑事案件中自诉案件、公诉案件针对当事人之间的和解,是否还会判刑有不同处理结果。
(1)针对自诉案件,自诉人是原告人,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自诉,决定自诉人是否撤诉的因素之一为,自诉人同被告人达成和解。因此,自诉案件当事人私了,自诉人撤回自诉,不会被判刑。
(2)针对公诉案件,公诉人是原告,公诉人系履行国家职权,不会因为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达成和解,而完全不顾案件事实,不提起公诉。而是,被告人构成刑事犯罪的,公诉人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律决定是否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还是会依据事实和法院确定被告人是够构成犯罪,是否判刑。只是在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且对其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任何人都不得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否则有可能会因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等的罪名,而被法院判处刑事处罚。公民、单位若是遇到他人强拿自己的财物的情形,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收到举报后,如果认为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会责令违法行为人支付罚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