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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诉了不应诉还能判决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30 次  来源:网络

一、借钱不还起诉了不应诉还能判决吗?

1、借钱不还起诉了不应诉,法院依旧有可能会判决。

欠钱被起诉了不去应诉了,可以按照缺席判决处理,只有欠钱的违法行为成立,就是可以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欠钱不还的原因和造成的恶劣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2、欠钱不还联系不上的处理办法

(1)诉前财产保全

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财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到法院起诉还款

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

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二、债务人到期不还找什么律师?

1、债务人到期不还,可以找民事代理律师。

当然,发生民事借贷纠纷后,也不是一定要找代理律师,可以担任民事诉讼代理人的是: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也可以自行参与民事诉讼,不找代理人。

2、民事代理律师和刑事辩护律师的区别

(1)产生根据不同

刑事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根据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授权或法院的依法指定,而刑事代理人参加诉讼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

(2)诉讼地位不同

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以自己名义进行辩护而不受被告人约束,但代理人不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是附属于被代理人的,依被代理人意志从事活动。

(3)诉讼任务不同

刑事辩护承担的是辩护职能,即反驳控方控诉,证明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应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而代理职责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4)适用范围不同

两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正好相反,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人和附带民事当事人。

(5)权利内容不同

刑事辩护人享有法律规定的会见权和通信权、调查取证权等广泛权利,有的权利甚至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也不享有的;而刑事代理人享有的权利由被代理人授予,而且不能超过被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6)权限范围不同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授权问题,即使所谓的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代理人是否参加诉讼,在何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都须授权决定。

(7)活动名义不同

辩护人调查取证、提交辩护词等活动中使用的是自己的名义,而刑事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使用的是被代理人的名义。

借款不还的情形时有发生,对于债权人来说,只要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没有还款,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并非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对于不予受理的情形,法院会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债权人可以结合法院的提示,判断自己为什么不满足起诉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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