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是要到哪里起诉?
应该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时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诉讼代理?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三、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还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可以,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四、别人欠钱不还起诉后原告有哪些义务?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不得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
2、遵守法庭纪律秩序,服从法庭指挥的义务。
3、对生效的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
五、欠钱不还起诉后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是要到法院起诉,但是管辖法院只能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才能到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例如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或者被告在监狱中服刑。起诉他人欠钱不还的,原告针对个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效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