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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过失引起火灾是什么罪?

发布时间:  浏览: 265 次  来源:网络

一、人为过失引起火灾是什么罪?

1、人为过失引起火灾可能涉嫌犯失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4)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5)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6)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1、失火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包括犯罪主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犯罪主体不同

失火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2)客观方面不同

重大责任事故罪必须是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严重事故;而失火罪一般是由于在日常生活中用火不慎而引起火灾。因此,对过失引起火灾的,应全面分析其犯罪构成要件各个方面的特点,根据行为人所触犯的相应《刑法》条文定罪量刑。

2、失火罪与放火罪的区别

(1)在客观方面,失火罪必须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才能构成。放火罪并不以发生上述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只要实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为,放火罪即能成立。

(2)放火罪有既遂、未遂之分。失火罪是过失犯罪,以发生严重后果作为法定要件,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

(3)主体要件处罚年龄不同,放火罪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即可构成;失火罪年满16周岁的人才负刑事责任。

(4)主观罪过形式不同:放火罪由故意构成,失火罪则出于过失。这是两种犯罪性质的根本区别所在。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可能会导致火灾发生的行为,否则一旦火灾已经发生,那么故意导致火灾发生的公民可能会涉嫌犯放火罪,因为过失导致火灾发生的公民,可能会涉嫌犯失火罪。至于罪名是否成立、成立后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则需要法院审理案件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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