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要多少钱保证金?
保证金标准没有固定的数额,是由办案机关自行确定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二、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流程有哪些?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领取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3、携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到此前交纳保证金的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三、可以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
4、干扰证人作证;
5、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进入特定的场所;
7、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
8、从事特定活动的;
9、违反规定出入境的。
四、解除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
五、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虽然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没有固定的数值,但不论办案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交了多少钱的保证金,正常情况下都会如数返还。犯罪嫌疑人需要把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中,在变更或解除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时,可以凭借法律文书到银行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