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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下一步是取保候审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监视居住下一步是取保候审吗?

不是,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理工作不会停止,根据案情的变化可以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但不一定是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监视居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六)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三、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案件中监视居住下一步肯定不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之间不能来回替换,实际上根据案情的变化,比如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或者又实施了其他的犯罪行为,还是可以立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同取保候审一样都是刑事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是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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