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对主犯从重处罚吗?
主犯不需要从重处罚,对主犯,应按照犯罪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刑法》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二、从重处罚的法定情节有哪些?
1、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
2、累犯;
3、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 乱或者武装暴乱的;
4、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罪的。
三、共同犯罪主犯可以减刑吗?
可以,主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四、共同犯罪对主犯减刑的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总之,法律没有规定过对主犯从重处罚,人民法院从重处罚需要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如果仅仅因为当事人是主犯就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是可以上诉的。在共同犯罪中,对于主犯和从犯的量刑标准都要结合犯罪事实确定,如果主犯有立功表现或者主动投案自首,也是可以被从轻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