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民事 • 正文

翻新轮胎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  浏览: 155 次  来源:网络

一、翻新轮胎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翻新轮胎不构成犯罪的行为,针对有轮胎生产资质的企业,国家还会鼓励企业翻新轮胎;由于轮胎属于橡胶制的,每生产一条轮胎都会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国家为了提高资源整合利用,翻新再制造轮胎在我国是属于合法的。但是翻新的轮胎必须要符合国家的相关制度标准之后才能够进行销售并投入使用。

二、翻新轮胎发生交通事故车损鉴定程序是什么?

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的,一般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

三、申请交通事故车损鉴定要注意哪些问题?

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2、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4、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

翻新轮胎的行为本身是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违法的行为的,但是翻新轮胎必须要符合国家制作的流程和规定达到可以上路行驶的标准之后才能够投入使用,否则很有可能会因为翻新轮胎的标准不达标导致驾驶车辆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


喜欢.点赞

人喜欢

下一篇 上一篇

当前热门Hot

返回栏目>>

首页   |   声明与投诉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 2020 若悠网 版权所有 Ruoy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