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刑拘可以取保候审吗?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涉嫌盗窃罪刑拘后办理取保候审需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取保候审申请书;
3、如果申请人是律师,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4、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三、涉嫌盗窃罪刑拘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流程有哪些?
1、本人或家属及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办案机关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县市级公安机关批准;
3、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
4、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事项,告知法律责任;
5、将被取保候审人移交派出所执行。
四、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会撤案吗?
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以后公安机关不会撤案,取保候审和撤案无关,撤案的法定条件是: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涉嫌盗窃罪取保候审期间可以逮捕嫌疑人的情形有哪些?
(一)故意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三)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打击报复、恐吓滋扰被害人、证人、鉴定人、举报人、控告人等的;
(五)经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擅自改变联系方式或者居住地,导致无法传唤,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特定活动,影响审判活动正常进行,或者两次违反有关规定的;
(九)依法应当决定逮捕的其他情形。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盗窃刑拘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盗窃案件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例如盗窃数额巨大,多次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企图逃跑等情形,这类盗窃案件中不会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在盗窃案件中也没有任何特殊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