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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妨害公务刑事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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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妨害公务刑事怎么判刑

1、妨害公务罪的判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以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

《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妨害公务罪侵犯了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任何一个国家欲求得稳定有序地存在与发展,都必须享有一系列的管理职能,进行一系列的管理活动,而这些管理活动通常是通过国家机关等组织机构中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来实现的。因此,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红十字会依法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必然是对国家正常管理活动的干扰和破坏。这是本罪社会危害性的重心所在,也是本罪区别于单纯侵害公务人员人身、财产的犯罪行为的关键所在。

2、客观要件

在客观上表现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行为人只要具有前述四种情形之一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

妨害公务的行为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正常的管理秩序,也会伤害到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只要造成严重的后果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的人民警察,那么是可以按袭击罪来进行判决,从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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