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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他人受到的伤情为轻微伤构成什么罪?

发布时间:  浏览: 125 次  来源:网络

一、导致他人受到的伤情为轻微伤构成什么罪?

1、导致他人受到的伤情为轻微伤并没有构成犯罪。

(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

(2)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3)拘留或罚款:给予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

(4)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

(5)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

2、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只是一般性的拳打脚踢、推拉撕扯,不会造成伤害结果的,则不能以本罪论处。伤害结果其表现可多种多样,有的是破坏了他人组织的完整性,如咬去鼻子、砍断手脚;有的是损害了他人器官的正常功能,如听觉、视觉、味觉丧失,精神失常等。但就结果的严重程度而言,则有3种形态,即轻伤、重伤或死亡。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二、因过失导致他人受到轻伤的损害构成犯罪吗?

1、因过失导致他人受到轻伤的损害不构成犯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未遂)定罪量刑。

在故意伤害致死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混合罪过形式,即同时具有伤害故意和致人死亡的过失,这是区别故意伤害致死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同过失致人死亡的主要标志。

2、区分故意伤害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还应注意轻伤害与轻微伤害的界限。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除未遂形态外,都必须以造成被害人伤害为前提。故意伤害罪中的伤害,并不包括轻微伤害在内,在一般情说下,对被害人造成的损伤是轻伤还是轻微伤,决定了对人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应否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公民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都不得实施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有可能会认定为是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若被伤害者的伤情为轻微伤,刑事罪名并不成立,此种情形下,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的是,向被侵权的一方支付民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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