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直接取保候审一般怎么判
取保候审和判刑,这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定罪量刑一般还是要根据案情来决定,所以无法确定在之前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定罪判刑的最多判几年。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不会判处刑罚。只有人民法院确定被告人有罪,并且做出刑罚判决的,才会要处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判处。
二、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应当符合的条件: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同时规定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况: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三、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有哪些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公安机关在决定取保候审时,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1)不得进入与其犯罪活动等相关联的特定场所;
(2)不得与证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同案犯以及与案件有关联的其他特定人员会见或者以任何方式通信;
(3)不得从事与其犯罪行为等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取保候审与案件的判罚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对案件的具体判罚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案情来判定的。如果检察院在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期满之后,发现了指向犯罪嫌疑人的重大证据的话,可以重新申请拘捕,当然犯罪嫌疑人依旧具备进行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