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架轻伤拘留10天就没事了吗?
不是,打架轻伤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是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打架轻伤拘留10天存在哪些情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打架轻伤被拘留可以委托律师和受害人协商民事赔偿吗?
可以,故意伤害案件中的民事赔偿标准可以自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应该签订书面协议,满足以下条件的民事赔偿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打架轻伤不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
(一)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八)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满16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打架造成受害人轻伤会被判刑,所以打架轻伤拘留10天不等于没事了。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安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提请批捕,实际上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时也会依法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书,刑事拘留从始至终都不是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