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役四个月能不能取保候审
拘役期间不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是可以申请每月回家一天至两天。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拘役是刑罚,两者性质不同,发生的阶段也不一样,取保候审是在案件作出判决之前采取的强制措施,拘役是判决生效后对被告人所处的刑罚,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但是《刑法》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两个月是否能探视
(1)判据拘役的,罪犯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探亲的,但现实执行情况堪忧,几乎没有看守所、拘役所等或执行这个规定。其后果,就是亲友不得不到看守所进行探视;
(2)亲友可以在什么时候探视,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所以可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白跑一趟;
(3)根据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现在大部分监狱看守所,也都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4)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法院判决书生效。若是二审判决的,判决书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没有身份证件的,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拘役的日期从刑事判决生效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之前,犯罪分子被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对于可能判决拘役的犯罪分子,在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之前,只要并非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应积极争取缓刑,这是最明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