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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规定刑事案件有原告吗?
1、刑事案件没有原告。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方称为自诉人。公诉案件中,原告则成为公诉人。
2、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的人。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其请求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就案件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原告有约束力。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其诉讼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二、刑事案件嫌疑人坐牢了由谁赔偿?
1、刑事案件嫌疑人坐牢了由本人赔偿。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判刑属于刑罚,不是免除民事责任,即使入狱后,也应当支付民事赔偿。
2、被判刑的人积极赔偿,不可以减刑。减刑的适用条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积极赔偿不在此列,所以不能减刑。
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之中,有原告、被告之分,刑事案件之中,也存在被告,但是却没有原告。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需要依法判断被告是否涉嫌犯了诈骗罪等的罪名,如果罪名成立,法院会作出有罪判决,然后依法判断是否判处犯罪分子承担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