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成犯罪被判刑四年能减刑多少?
减刑的时间最长是二年,而且犯罪分子服刑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被判刑四年提请减刑需准备哪些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三、被判刑四年有悔改表现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四、对犯罪分子减刑的要求有哪些?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原则上被判刑四年能减刑两年,但实际上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减刑的幅度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人民法院不会一次性减去一半的刑期。而且,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的,服刑时间在一年以上并满足以上条件的才能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