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法律的追诉期是多少年?
1、追诉期可能是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2、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3、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超过追诉时效有什么后果?
1、超过追诉时效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没有立案的不再立案,已经立案的撤销案件,正在审查起诉的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正在审判的依法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但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除外,因为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还能追究刑事责任。
2、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有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2)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适用的法定量刑幅度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
(3)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依然存在,不追诉会严重影响社会稳定或者产生其他严重后果,而必须追诉的;
(4)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到案接受追诉的。
追诉时效的期限长短,与罪行的轻重、刑罚的轻重相适应。罪行轻、刑罚轻的,追诉时效期限就短;反之,罪行重、刑罚重的,追诉时效期限就长。不管涉嫌犯的是什么罪,只要犯罪行为在法定的追诉期届满之后才被发现,那么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公民,一般都不会再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