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导致他人受到的损害为轻伤二级怎么判刑?
1、故意导致他人受到的损害为轻伤二级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1)轻伤是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2)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3)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二、轻伤案件被法院受理后,可以撤案吗?
1、轻伤案件被法院受理后,不一定可以撤案。
轻伤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案件的。对于轻伤案件,被害人可以自行直接向法院起诉。
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阶段可以作相对不起诉。可见,对轻伤案件,国家慎用强制措施,慎用刑罚。对轻伤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社会危害性已经消除、没有逮捕必要的,不得采取逮捕措施。
2、对于轻微伤,国家做为民事纠纷或者治安案件处理,对于轻伤或重伤案件,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对多人参与的伤害案件,不能查明具体哪个行为致伤,但是确有证据证明行为人都实施了伤害行为的,按照共同犯罪论处,同时按照行为人在伤害中的地位、作用确定罪责。
任何人都不得实施故意侵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否则一旦导致对方受到的损害为轻伤,那么侵权行为人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涉嫌犯了故意伤害罪。受到损害的一方,在确定自己的损害为轻伤以上之后,可以直接带着相关证据,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