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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借条的证据怎么办?

发布时间:  浏览: 190 次  来源:网络

一、没有借条的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收集能够证明存在借贷法律关系的证据,并通过协商、诉讼、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等合法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当事人可以收集借据、收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只要提供的证据材料有充分的证据来源,法院也是会对这样的证据材料给予认可的。

二、欠钱不还如何取证?

1.录音。可以搞点小计谋,比如身上带上录音机,然后把和他的对话录下来,做为呈堂证供。

2.证人。用于证明交易习惯中你们两个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是货款由谁保管的问题。但是要记住不能是自己的亲戚朋友佐证或者是和你有利害关系的人佐证,因为对方可以申请这些人回避。

3.帐本。买卖入帐这是很正常的,有帐本可以证明收益的情况,是分钱的基础。

4.合伙协议。证明你们两个人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5.票据。买卖中结帐的支票。谁收的就很清楚了。除非对方能提出相反的证据证明不是他收的。

6.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存,封掉对方的帐户,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三、如果没有借条能要回借款吗?

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关于对方下落不明的问题,我国相关的法律中作出了相关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如果双方存在的债务关系,但是却没有借条的,那么当事人可以选择收集其他方面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双方确实存在着相应的债务关系。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供证据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应的来源,这样才能够被人民法院所认可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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