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案件中拘役啥意思?
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
《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有哪些?
1、含义与性质不同。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
2、期限不同。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3、对象不同。
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
4、执行不同。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三、被判处拘役刑期届满后能考公务员吗?
不能,根据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拘役实际上是很常见的一种刑罚种类,而且,相较于其他的刑事处罚,拘役是比较轻的,所以拘役这种判罚只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行为。虽然拘役的服刑期限较短,但是被判处拘役也建立在构成犯罪的基础上,所以,服刑期间届满后案底也无法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