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是分类到过失犯罪之中,过失犯罪虽然主观上行为人没有明确的犯罪行为,但在实际后果之中还是导致了他人死亡,所以是会受到一定的刑事处罚,但针对于失对刑事处罚会较为轻,不会判处过重的刑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过失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过失犯罪,是指由于过失导致他人死亡后果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前者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后者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其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但由于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他人死亡。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其他无法预见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不负任何刑事责任。
实践中,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比较多样,比如交通事故、一般殴打、特殊体育项目教学训练等都有可能造成过失致人死亡的案件发生。
《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过失犯罪,如失火罪、过失爆炸罪、交通肇事罪等,也往往发生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但它们都是因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是业务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由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保护法益不同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保护法益,应当认为二者属于想象竞合,而不宜认定为法条竞合。实施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时,过失致人死亡的,成立相应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此时属于抢劫、强奸的结果加重犯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按抢劫、强奸的结果加重犯的法定刑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也就是说,过失致人死亡,除《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一般规定外,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根据特殊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对于《刑法》另有特殊规定的,一律适用特殊规定,而不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定罪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关于失火、过失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害方法致人死亡的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规定,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致人死亡的规定等。
涉及到过失杀人罪,将会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最终来进行决定那样的事情,如果犯罪嫌疑人情节较轻,且是明确有过失行为的话,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具体量刑还需要根据案件来进行确定。
无论是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只要是造成他人丧失生命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只不过刑事责任的轻重会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方面的态度不同而有所不同,如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最高会被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是故意杀人的,最高可以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