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淫嫖娼被拘留3天有案底吗?
没有案底,案底是犯罪记录,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被拘留三天会有违法记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第二百六十一条
行政案件的案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案登记表或者其他发现案件的记录;
(二)证据材料;
(三)决定文书;
(四)在办理案件中形成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卖淫嫖娼的治安拘留决定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三、卖淫嫖娼的行政拘留流程是怎样的?
1、立案,行政处罚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
2、调查取证;
3、审查决定,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交付给被处罚人;
5、执行处罚措施。
四、卖淫嫖娼可以不执行治安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执行治安拘留: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虽然卖淫嫖娼被拘留三天没有案底,但是有违法记录,之后再有相关的违法行为的,之前的违法记录都可以被查到。对于有违法记录的这部分违法行为人,再次进行处罚时可以适当从重处罚。有一般的违法记录并不会对个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太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