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容留罪怎么判刑?
1、涉嫌犯容留罪可能回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院在判刑的时候,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1)1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2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2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4)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5)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6)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场所”怎么确定?
1、容留他人吸毒罪中的“场所”应当指住宅、出租屋或者具有管理权的其他场所。
(1)场所”,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2)自己的或借用、租用的住所供他人吸毒;
(3)以自己开设的饮食、浴室、美容等营业场所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
利用工作之便,将自己看管、工作的地方提供他人吸毒。
2、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
容留他人吸毒罪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的界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故意使用各种手段,诱使、唆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以隐瞒事实真相、制造假象等方法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该罪的行为人不仅采用了引诱、教唆、欺骗手段,而且意图使没有吸毒意愿的人产生吸毒意愿,或者使吸毒意愿不坚定的人坚定其吸毒意愿,或者使不明真相的人吸毒。亦即,该罪所指向的犯罪对象吸毒是被动的或者是不知情的。而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行为人只是提供场所,他人吸毒完全是自愿的、主动的。如果行为人为了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可以认为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与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行为之间存在吸收关系,按照重行为吸收轻行为的原则定罪处罚。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容留近亲属吸食、注射毒品,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