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被刑事拘留后要坐牢吗?
不一定要坐牢,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只是涉嫌犯罪。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后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处理?
(一)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三)拘留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
(四)发现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应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书;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
三、被刑事拘留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虽然被刑事拘留后不一定要坐牢,但是任何人不可能无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如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犯罪或者有其他特殊的情况,被刑事拘留以后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被刑事拘留后也可以找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