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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黑恶犯罪能减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37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黑恶犯罪能减刑吗

黑恶势力犯罪,只要是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的,就可以减刑。

《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申请减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4、监狱提请减刑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减刑是针对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所实施的行为,只要罪名没有规定限制减刑的条款,那么就会有获得减刑的机会,不同的刑期所存在的减刑年限就会不同,但不能少于实际执行的期限,所以,犯了错就一定要懂得认错,这也是可以获得原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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