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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责任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50 次  来源:网络

一、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责任吗?

没有责任,贷款担保人不知情的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构成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由贷款人承担。

《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二、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出庭作证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三、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

(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

(三)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

(四)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四、诈骗贷款银行贷款只有担保人的口供可以定罪吗?

不可以,在刑事诉讼中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虽然诈骗贷款银行贷款担保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责任,但担保人有义务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处理,要将个人知情的情况如实告知公安机关。在贷款诈骗案件中贷款人要面临的刑事处罚和诈骗数额及相关的犯罪情节有关,最轻的处罚是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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