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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欠债不还起诉书要几份

发布时间:  浏览: 243 次  来源:网络

一、一般欠债不还起诉书要几份?

一般要两份,有两个被告的,需要交三份诉讼状,以此类推,诉讼状需载明以下基本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欠债不还的诉讼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三、欠债不还的财产保全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4、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四、欠债不还开庭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欠债不还起诉书要几份的这个问题取决于被告人数,一般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纠纷以后也需要把诉讼状的副本发送给被告,债务纠纷中被告方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进行答辩,欠债不还情况属实,被债权人起诉后应该主动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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