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遵守羁押场所依法做出的有关规定;
(2)不得为犯罪嫌疑人传递物品、信函;
(3)不得将通讯工具借给犯罪嫌疑人使用;
(4)不得对案件进行调查,不得会见证人、被害人;
(5)严格保守秘密;
(6)不得进行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二、律师会见须持有的证件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携带以下证件、文件:
1.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2.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3.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如果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还应持有侦查机关《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5.如果须翻译人员一同参加会见时,还应持有侦查机关准许翻译人员参加会见的证明。
三、律师在诉讼活动中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律师应当保守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2、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3、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4、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一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5、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6、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7、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害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8、律师不得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9、律师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犯罪嫌疑人正在被侦查阶段,一举一动都是有公安机关监视着的,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也需要进行申请,同时不能够做不利于犯罪嫌疑人的事情。所以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需要遵守羁押场所的相关规定,不能给犯罪嫌疑人传递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