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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发布时间:  浏览: 130 次  来源:网络

一、盗窃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盗窃刑事拘留最多三十七天;根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盗窃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2、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3、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对于刑事拘留一般都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时间还没有找到证据,那么就必须要放人,这才能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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