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盗窃未遂怎么认定?
法律规定盗窃未遂应当是根据犯罪的结果来进行判断的盗窃罪未遂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得逞。主要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预备的根本区别。
2、犯罪未得逞,这是盗窃罪未遂与盗窃罪既遂的根本区别。
关于盗窃既遂与未遂的划分标准,刑法理论上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其一,接触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接触到被盗财物为标准,凡实际接触到财物的为盗窃既遂,未实际接触到财物的为盗窃未遂。
其二,转移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已将被盗财物移离原来所在场所为标准,凡移离原在场所位置的为盗窃既遂,反之为盗窃未遂。
其三,藏匿说。认为应以行为人是否已把所盗财物藏匿起来为标准,凡已将所盗财物藏匿起来的是盗窃即遂,反之为盗窃未遂。
二、 盗窃罪应该如何处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盗窃罪的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在当代的社会,盗窃他人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或者是存在着多次盗窃入户盗窃的,将会按照我国法律当中所规定的盗窃罪来进行一定的处罚,而盗窃罪未遂的也是需要比照盗窃罪既遂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具体的是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来进行量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