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猥亵可以不起诉吗?
强制猥亵可以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适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出现上述应当适用法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官没有自由裁量权,只能严格依法行使,应当不起诉而起诉,就是错诉。所以,理论上又把这种不起诉称为绝对不起诉。
二、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如果强制猥亵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也即符合一般猥亵应该治安处罚的情节时,可以不予起诉。如果猥亵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的可以不予起诉。另外对于经过检察院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不起诉。
强制猥亵犯罪如果不予起诉,就不会留下案底,就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是不构成犯罪的,是无罪的。
强制猥亵犯罪如果要争取不予起诉,那么就应该积极向检察院提交不予起诉法律意见书,积极向检察院沟通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书。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存在强制猥亵这样这种行为的话,那么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的,但是在检察机关审查的过程当中,如果发现符合《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法定不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对此作出决定,然后不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