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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能起诉吗?

发布时间:  浏览: 232 次  来源:网络

一、欠钱不还找不到人能起诉吗?

1、欠钱不还找不到人不一定能起诉,若是满足以下的条件,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除了起诉之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纠纷:

(1)债务上有保证人的,应当向保证人主张债权。为保证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如果到期债务无法清偿或无法偿还,担保人应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2)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理人主张债权。公民下落不明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二、债务人失踪了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吗?

1、债务人失踪了不一定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以下情形担保人一般不需要还款

保证人不需要还钱的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

(2)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

(3)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4)债务人破产开始后保证人保证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未依法诉讼、仲裁的,破产程序终结后也无权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5)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6)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债务不一定归属于夫妻债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后,若是债权人发生债务人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若是债务纠纷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那么在债务失踪之后,可以选择向连带担保人提出还款请求。担保不担责的,可以起诉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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