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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可以强制执行几次

发布时间:  浏览: 251 次  来源:网络

一、不还钱可以强制执行几次

法院强制执行没有次数限制,根据需要可以随时执行,没有一年最多可执行几次的规定。

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如果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后,你只要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你和被执行人达成协议,撤回执行或者撤销执行,法院会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你可以在2年执行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具体情况要根据判决书上说明,利息还需要加上同期贷款基准率一同计算,公式如下,具体计算方法: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综上可知,如果被执行人有其它财产,申请人可以依法要求法院扣押其财产或冻结其账户。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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