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非法占用土地罪一般怎么判决?
1、非法占用土地涉嫌犯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构成法占用农用地罪。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和非法批准征用罪的区别包括犯罪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等。
1、客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侵害的是国家对土地特别是耕地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而非法占用林地罪侵害的则是国家对进行保护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占用耕地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行为;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
(1)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核,并报经人民政府批准,而擅自占用林地;
(2)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林地,即少批多占林地的,其中一部分林地的占用经过合法批准,一部分林地的占用则未经批准;
(3)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林地,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林地。
3、主体不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是一般生体,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在没有获得批准之前,是不得实施占用他人正在使用的土地的行为的,相关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到占用土地的申请之后,需要依法判断是否申请人已经满足了占用土地的条件,对于不满足条件的,不得批准申请,否则有可能会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