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敲诈勒索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涉嫌犯敲诈勒索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2、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不一定会构成犯罪。
敲诈勒索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刑处罚吗?
1、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减刑处罚。
被害人对敲诈勒索的发生存在过错的,根据被害人过错程度和案件其他情况,可以对行为人酌情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不能为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公民提供帮助。
明知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对犯敲诈勒索罪的被告人,应当在二千元以上、敲诈勒索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被告人没有获得财物的,应当在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不得实施敲诈勒索行为,否则一旦敲诈的金额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犯了敲诈勒索罪。至于罪名是否成立,需要法院审理敲诈勒索案件后确定。敲诈勒索案件一般为公诉案件,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一般法院不会审理此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