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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犯罪不承认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  浏览: 196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犯罪不承认怎么处理?

1、法律规定犯罪不承认完全是可以通过现有的证据材料和开庭审查的事实来进行处理。当事人不承认犯罪,不影响判决,搜集足够证据的可以定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的,但有明确的客观证据或者其他证据证实,能排除合理怀疑的,同样可以定罪。

但犯罪嫌疑人承认,却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印证的,也不能定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自首后拒不承认犯罪会怎样

1、不认定为自首。

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自动投案的同时,又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在司法机关面前拒不认罪均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2、首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行为人如实供述客观事实,至于对案件的定性,由司法机关负责。行为人如实供述了客观事实,但在主观上对该事实的评价存在认识错误,不影响自首的成立。

换言之,自首的成立,不以行为人认罪为前提。其次,应当注意区分如实供述与合理辩解。

如实供述是指将本人所犯罪行客观地陈述出来,而自我辩解则是在客观陈述自己罪行的基础上,对本人承担责任的轻重进行解释。合理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不能因为行为人进行了自我辩解而否定其供述的如实性。

3、当然,如果行为人故意隐瞒主要犯罪事实或关键情节,并以此为借口为自己开脱罪责,则不属于合理辩解,也不属于如实供述,不成立自首。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对刑事案件再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定罪的三个阶段的,至于犯罪人员认不认罪对于定罪并没有直接的关联性,只要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就可以了。但是认罪对于量刑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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