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暴力犯罪证明怎么开?
无犯罪证明的开具流程是:先携带身份证前往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开证明并盖章;然后前往当地派出所;再由派出所查询犯罪人员信息库等系统;最后在无犯罪证明上出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二、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规定包括什么?
1、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2、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3、规范犯罪人员信息查询机制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上述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进行。
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暴力犯罪,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的,那么就会被我国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的情节程度以及造成的实际损失来定罪量刑,一旦被定罪量刑的,那么行为人的个人档案中就会记录犯罪记录,并且还会跟随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