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3个月会有案底。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被判拘役就属于犯罪被判刑,会留有案底。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说的通俗点就是坐牢,这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虽然刑期比较多,强度也没有被判有期徒刑的大,但这也是刑罚中的一种,因此被判拘役的人是会留案底的。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役具有如下内容:
1、拘役适用的对象
拘役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人。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
这是拘役与管制区别之关键。拘役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予以短期剥夺,实行关押,并对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强制劳动改造,故其属于短期自由刑,具有一定程度的惩罚性。
3、拘役刑期较短,幅度窄
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这表明公安机关是拘役刑的执行机关,具体而言是指县级公安部门。此处所谓“就近执行”,是指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法院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有条件建立拘役所的,放在拘役所执行;没有条件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动队的,可以放在就近的看守所内执行;但在监狱,劳动队或看守所执行的,要实行分管分押,以防交叉感染。
只有被人民法院定罪量刑并且判处刑法的犯罪行为,人才会在个人的档案中留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案底,如果行为人仅仅因为行政违法行为被予以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的,那么行为人就不会在个人的档案中留下犯罪记录的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