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公诉案件可以撤案么?
法律规定公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撤案的。所谓公诉案件,亦即刑事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但是可以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1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撤销案件,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
二、撤案的后续处理是怎么样的?
(1)释放。原犯罪嫌疑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原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应当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对原犯罪嫌疑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强制措施。
(2)行政处理。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3)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或者冻结的财产,除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的以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4)通知。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以《告知书》形式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5)重新立案。撤销案件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国刑事案件是包括有两种类型,第1种类型就是公诉案件,第2种类型就是自诉案件,而公诉案件是公安机关侦查,然后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的诉讼。主要就是因为公诉案件一般都是比较严重的,所以是不能够随意的撤销公诉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