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安全事故判刑多少年?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如果是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
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责任事故罪免责事由是什么
在认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时候,存在一个如何正确认识风险业务的问题。某些业务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风险,此为风险业务。在当前高科技的情况下,风险业务也随之增加。根据传统的过失理论,当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时,应立即停止这一行为。
否则,便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即违反回避危害结果的义务。所以,对这类业务活动应当禁止。否则,发生损害结果的,就会以过失犯罪论处。显然,这种做法虽然能够回避风险,但却不能促进社会生产的发展,不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在这种情况下,在刑法理论上提出允许的危险的理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过失犯罪的成立范围。这里所谓允许的危险,指某种具有危害倾向的行为,因有益于社会而允许其实施的合法行为。
允许的危险的意义在于,一是一定程度上免除开办风险业务的组织者、管理者的过失责任;二是一定程度上免除从事风险业务的业务人员的过失责任。由于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均发生在风险业务领域,因此在认定本罪的时候,应当正确地适用允许的危险这一理论,作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当代的社会,如果建设单位,或者是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降低工程质量相关标准,因此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安全事故的,那么将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对此时间会对此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若是有恶劣情节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