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捕捞刑事拘留多久可以出来?
1、实施了非法捕捞行为的公民若是被刑事拘留,可能会在被拘留后的1到37天内会被释放。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涉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可能会受到的处罚: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的区别包括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主体不同等。
1、客体不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
3、主体不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4、犯罪对象不同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形下,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得擅自捕捞水产品,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具体来说,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可能额会被认定为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