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规定漏罪是累犯吗?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宣判后,在刑罚执行完毕前,如果发现有漏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认定的条件之一是前罪释放后5年内再犯罪。
漏罪,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的判决宣告以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其他没有判处的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二、漏罪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如果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时,应当将漏罪与前罪进行并罚。
具体并罚方法,对漏罪定罪量刑,然后把前罪所判处的刑罚与漏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对漏罪并罚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不论漏罪是一罪还是数罪,都应独立判决。漏罪是一罪的,先对该罪定罪量刑,再与前罪并罚。如果漏罪是数罪,应当先将漏罪分别定罪量刑,再将所判处的各个刑罚与前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而不应先对漏罪并罚。
2、如果原判认定被告人犯数罪,依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了执行的刑罚。在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有漏罪,并对漏罪判处了刑罚后,是与前罪决定执行的刑罚并罚呢,还是与前罪所判处的数个刑罚并罚呢?正确的作法是,应该将漏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所决定的刑罚实行并罚。
3、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因为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因为发现了前罪同种的漏罪而推翻原判决,重新量刑。所以只能对同种漏罪单独作出判决,再与原判决决定的刑罚执行并罚。
4、犯罪分子刑满释放后,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处理,如果漏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则应当依法对漏罪单独定罪量刑,而不应与前罪并罚。
在现实生活当中,大多数人可能对累犯的认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我们国家《刑法》第65条当中所规定的,一般的违犯是在之前的犯罪宣判之后的5年时间之内再次的从事犯罪行为。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如果是存在着漏罪,没有判决的话,并不会构成累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