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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刑拘为判刑吗?

发布时间:  浏览: 165 次  来源:网络

一、法律规定刑拘为判刑吗?

1、刑事拘留不是判刑。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以及逮捕属于我国的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

综上可见,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之间有一个时间过程,此过程需要公安机关取证,如果经查证犯罪嫌疑人有罪,人民法院下达判决,便是对其的判刑,反之则应该释放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拘留是属于我国强制措施当中的一种,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情况之下,公安机关严格的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完全是可以对此直接的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当然了,刑事拘留之后,是否能够定罪量刑,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作出判断的,并不意味着刑事拘留就一定会被采取判刑这样的一种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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